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6-2018-00042 发布机构: 五府山镇
发文日期: 2018-06-28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府镇府发〔2018〕22号 关键词: 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分场)、镇机关、企事业单位:

清明将至,返乡祭祀人员将不断增多,上山扫墓人流将会比较集中,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4月1日-10日)的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清明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

1、开好一个动员会:在4月3日19时,以自然村为单位,镇挂点干部协同上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到挂钩的村民小组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动员会。

2、发放一封公开信:即镇挂村干部与村干部一道按照自己所包干的村民小组向每家每户发放《致全镇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一封信》。负责于4月3日前发放到位。

3、签好一份承诺书:即各村与每家每户签订1份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承诺书。负责于4月3日前完成签订工作。

4、张贴一份通告:即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关于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4月1日前,各村将《通告》张贴至各村组。

 5、上好一堂教育课:镇中学与中心小学负责在4月2日下午,组织学校统一上一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教育课,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活动,每名学生都要做好家人特别是老人和返乡祭祀亲人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1、实行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禁止吸烟、野炊和玩火;禁止炼山;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禁止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2、追究三种连带责任:一是追究销售纸扎祭祀品和纸钱、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供应点的连带责任。原则上不准销售;确需销售的,供应点要与购买者签定承诺书,不带上山焚烧,并做好购买人的情况登记,否则引发火灾要追究其连带责任。二是追究党员、干部、职工因家属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连带责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要做森林防火工作的表率,并做好家属的宣传工作。若有违规用火,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因其家属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或在禁火地段焚烧祭祀用品的,同样要追究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职工的连带责任。三是追究“重点人群”党员、干部“一对一”监护人的连带责任。因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痴、呆、傻等“重点人群”监管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要追究党员、干部“一对一”监护人的连带责任。

3、组织三支野外火源巡查队:一是成立3-5支野外火源管理巡查队,进行全天候巡查,密切监控森林火情,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违章就抓。二是各行政村要成立2-3支野外火源管理巡查队,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三是每个自然村要落实2—3人对野外用火进行巡查,由村民小组长或党员担任巡查队长,建立巡查台账,确保辖区防火安全。

4、组织一切力量严防死守:各村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坟场和墓地比较集中、针叶林面积较大及易发森林火灾的地段要增加人员,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断地严防死守;各村要在辖区山场的至高点设置瞭望哨,密切监控森林火情。4月3日至5日,治安派出所与林业派出所要增派警力会同镇政府积极协助所在地在码头、恩山岭路口、吴家路口设立管火卡点,各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包干镇干部与村干部组织拦截火源及祭祀焚烧用品,坚决杜绝火种上山入林;各卡点必须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公开信和县政府禁火令张贴于醒目处作为执法依据。如有携带鞭炮、焚烧祭祀用品的,除没收物品外,并处1000-3000元罚款;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并处5000元以上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和林缘地段的零星坟头、中午前后及傍晚等时段的火源监管工作。

三、强化值班调度

1、防火办及各村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有序。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不得瞒报、迟报或大火小报。

四、强化防火及扑火队伍建设

各村防火人员按照镇、村干部挂钩包干分工,由镇挂钩领导与各村书记统一负责调度安排,镇、村两级扑火队伍要集中待命,扑火机具、车辆、通讯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五、严肃防火纪律

1、各村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原则上不得离开辖区,不得关闭联系电话。

2、对每起火灾的查处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火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附件:1、设立卡点人员名单

附件1:

设立卡点人员名单

码头卡点值守人员:胡永浩   张忠清

林业派出所两名干警

恩山岭卡点值守人员:黄良强   范玉华

姜  刚 治安派出所一名干警

吴家路口卡点值守人员:刘闽军  封先鑫

陈龙海   治安派出所一名干警





五府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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